初戀是個生得一副好皮相的人,一般這種人都挺講究的,當然, 對另一半也講究。
我真不知道當初他看上我哪裡了,在一起後,我似乎不滿足他的要求了。他對我意見很大,勒令我化妝、減肥。
大概是不想讓他自己丟面子吧。
那你剛開始的時候為什麼要追我啊喂?!
總之,我已經墜入了愛河,掉進了他的陷阱,對他言聽計從。
化妝?好!看網上的化妝教學,我慢慢掌握了適合自己的妝容,這個簡單~
那減肥呢?
為了瘦下來,我連主食都戒了,換來的卻是生理期不調、兩眼發昏、每天都不在狀態。
後來,我們社團有活動,要求我每天都要去現場維持秩序,站都站不穩的我,怎麼可能勝任這項任務呢?
只好恢復飲食。
一周下來,活動圓滿落幕,我也重回體重巔峰,其實......也不胖,周圍沒有一個人說我胖啊。
沒過幾天,我就收到了他的短信: 你不適合我,分手吧。
我大哭一場,硬是三天沒吃飯。
我像一攤爛泥巴一樣躺在床上,肚子還在咕咕地叫著。窗外燦爛的陽光穿過樹葉,傾瀉在我的書桌上,角落裡零食的包裝袋被折射出耀眼的光芒。
那袋零食在我眼裡,就像夏娃眼中的蘋果,散發著禁忌的氣息卻又讓人難以拒絕。
我罪惡的雙手伸向了它,嘶拉......
天呐,太香了,這就是膨化食品的味道嗎?我好像已經一個世紀沒有吃到了。
在薯片入嘴的那一瞬間,我的身心都受到了極大的滿足,像一朵極度渴望雨露的花,迎來了一場細雨。
也就是在那個瞬間,我明白了一個道理。
皮囊美的人,不一定擁有美麗的靈魂,也不一定,擁有一雙能夠發現美麗的眼睛。
當初他會追我,說明我長得不差。可是,我沒有其他值得欣賞的點了嗎?我活潑開朗,和身邊任何人都能成為朋友;我細心穩重,所有人都信任我,願意把事情交給我處理;我唇紅齒白,哪怕不化妝,也不會被淹沒在人群中。
他怎麼可以揪住自己不滿意的一點不放手,而不去發現我其他的優點呢?
這是他的問題,不是我的問題。
我應該就這樣,啃著薯片,等著那個懂得欣賞我的男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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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rah想說:
如果一個人在戀愛中持續不斷地對你 挑三揀四,請你不要再為ta找藉口了,不要自責,怪自己不夠好了。
真正的原因很簡單,相信你也有所感覺:
相比愛你,ta更愛他自己。
他寧願打擊你也要達成自己的目的。
活脫脫的自私鬼。
不分手留著回家過年嗎?
一旦分手,你會馬上發現,自己並不是ta口中那個一無是處的傢伙。
你,也有自己的光芒。
他發現不了,總會有人發現的。
而那個人,才是你的MR.RIGHT。